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寶路事件內幕始末及後續之一)

文:美樂狗.千金爸

上個月是寶路事件爆發七週年,我們家毛孩子會開始改吃鮮食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寶路事件,不過,我們家當時都不是吃寶路的乾飼料,而是寶路飼料事件爆發的半年前,一位客人帶了他們家腎衰竭的米格魯(史努比)來我店裡,牠因為洗腎而食慾不振,想試試吃狗餐能不能引起食慾,奈何牠還是不吃。

約一年半後,客人告訴我震驚的消息,不只是史努比走了,家裡另一隻哈士奇也因為腎衰竭而過世。事後半年他才知道那是寶路飼料惹的禍,想當然爾,他們不會是寶路道歉賠償的對象。(2003年開始,2004爆發的寶路事件是桃園縣賴榮耀醫師於獸醫師公會會員大會提出後,公會於會員醫院中發現腎衰竭病例數大幅升高而調查蒐集了近四百個案例,才在媒體報導後爆發的。寶路賠償有期間限制並且需要舉證。寶路事件在2004年底和解賠償的犬隻將近9,000隻,無法舉證賠償的的數量不在統計當中,2004年底之後持續和解或不同意和解賠償的數量無從得知)

寶路事件發生至今已經滿七週年了,會再度談起這件事不是要在傷口上灑鹽,也不是要重揭傷疤,主要是在寶路事件中我們看到:


一位獸醫師的良知以及不畏壓力契而不捨追求真相的精神


如果寶路事件不是由於一位獸醫師秉持良知挺身讓事件曝光,絕對會有更多的毛孩子受害。賴榮耀醫師雖然不是非常知名獸醫,但是當你將他和許多息事寧人、鄉愿不敢得罪重量級大廠的獸醫們比起來,他的情操與行為彌足珍貴!

九年前就曾經有位名獸醫,由於管理寵物單位突然要引用動物保護法發出行政命命,要求國內23公斤以上的狗兒出門都必須帶口罩,此舉令許多中大型犬飼主譁然,群情激憤,組成反口罩團體準備抗爭,團體成員中有人建議請號稱行為專家的出書知名獸醫前去該管理寵物單位的機構進行專業說明,希望比照國外將23公斤以上中大型犬隻帶口罩限縮至有攻擊性歷史以及攻擊血統之犬隻,結果,該名獸醫去了該政府機構後,該機構發出修正行政命令:口罩可以改為專業行為訓練用嘴套!(此嘴套為該獸醫率先引進的)此命令一出,更是群情譁然!

對比上面舉例的名獸醫的行徑,空有赫赫名氣卻無任何道德意識,甚至挾其專業傷害毛孩子權益來獲取私利的行徑來看,賴榮耀醫師更是令人感佩!

另外就是賴榮耀醫師不畏壓力契而不捨追求真相的精神,其實許多人並不知道寶路事件還有後續,寶路事件真正致病的原因在當時並沒有找出來,而是避重就輕的以原料污染了結。

就在寶路事件後第三年,2007年由於美國爆發三聚氰胺毒飼料事件(飼料回收的幕後
http://www.wretch.cc/blog/karenlu00/8788605),賴榮耀醫師將過去封存的飼料送去檢驗,結果發現當年2003~2004年寶路事件中的致病飼料就含有三聚氰胺(每一千公斤寵物飼料添加將近1.5公斤的三聚氰胺),當真相大白,雖然可以頓時感到欣慰,但是,我們不禁要問,如果2004年時詳細追究真正的原因,2007年美國三聚氰胺毒飼料乃至2008年人類毒奶粉事件是不是就可以不會發生,即使發生了,傷害也會比較低。

不幸地,隨著媒體熱度的減退,隨著廠商危機處理、損害控管得當,鮮少人持續想要知道或是關切當時的真相到底是甚麼?

盡管歷史不斷告訴我們歷史會一再重演,然而歷史卻一再重演!

據說台灣的寵物食品管理法仍然靜靜地躺在立法院,草案由於多方利益杯葛下不知道還能不能保障寵物食品的安全?但是我目前無法在行政院以及立法院查到任何寵物食品管理法草案的蹤影,目前查到行政院函覆監察院關於農委會被糾正的說明,其中提到寵物食品管理法將改列在動物保護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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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覆內容之一:
‭(‬4‭)‬寵物食品‭(‬飼料‭)‬部分:原擬制定專法規範,惟經農委會就法律體系及實務執行審慎考量後,已另研擬「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寵物食品衛生安全相關管理納入規範,辦理情形詳如本節說明(二)。寵物飼料工廠登記及設置許可由經濟部協助辦理,至寵物食品標示管理,於法律另有規定前,仍適用「商品標示法」相關規定,由農委會會同經濟部妥適管理。

函覆內容之二:
(一) 有關訂定寵物食品之管理規範部分:
1‭.‬為加強寵物食品管理,農委會原研擬「寵物食品安全管理法」草案,將製造或輸入寵物食品業者之產品申報、寵物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寵物健康物質之限制,及寵物食品應標示事項與內容均納入法制規範,並明定執行檢查或抽樣檢驗之執行方式,及發生危害寵物等問題處理規定及相關罰責,經98年4月17日、27日及5月19日等相關會議溝通與協調後,已獲致專家、學者、相關單位、動物保護及消費者保護團體與產業團體之共識。惟該會考量寵物及寵物活體之繁殖、買賣與寄養業者之管理僅以「動物保護法」授權訂定之子法規,即「寵物登記管理辦法」及「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規範,寵物所食用食品之管理規定似毋須全部以法律之位階定之,爰就寵物食品之管理究以制定專法或於「動物保護法」、「飼料管理法」增訂相關規定,及授權訂定法規命令規範等再予研議。
2‭.‬農委會經衡酌法律體系相關法規之立法意旨、管理範圍及強度,並考量我國寵物食品產業現況,且於實務執行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除可持續配合該會推動物保護工作及執行相關計畫,並可配合「寵物業查核及評鑑辦法」之執行,對相關業者進行必要之管理,乃決定將前揭寵物食品及相關產業之管理納入「動物保護法」規範,於該法第4章之1「寵物繁殖買賣業管理」中,增訂寵物食品管理之法源依據,研擬「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98年12月9日函報本院,俟本院審查通過後,即送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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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的寶路事件至少造成了9800多隻狗兒死亡,2009年吉泰事件至少造成了1000多隻狗兒死亡,如今七年過去了,寵物食品管理法規至今連樓梯響的聲音都幾乎快沒有了!

謹此,感謝賴榮耀醫師並悼念所有因此失去生命的毛孩子們!

我覺得賴榮耀醫師默默作的這一切,值得我們紀錄下來,並且傳播給更多人知道!

如果你有興趣,你可以花點時間完整瞭解接下來兩篇內容關於寶路事件始末及後續,如果你也認同並感謝賴榮耀醫師,你可以發封信給他,只要一句:謝謝!誠摯地表達我們身為毛孩子爸媽們由衷地感謝!

lfvethp.lai@msa.hinet.net賴榮耀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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